从开始记账入册直到结算的全过程以及其中的环节都叫做账,是指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
除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总账外,至少要一本三栏式账(登录往来等科目)、费用账(即多栏账,十七或十三栏都可以),如固定资产多,还应有专用的固定资产账本,如果是制造企业,还应有生产成本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一、总账
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各单位可以根据所采用的记账方法和财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设置总账。
二、明细账
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明细账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香用明细账,可以对经济业务信息或数据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和分析,也能为了解会计资料的形成提供具体情况和有关线索。
三、日记账
是一种特殊的明细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是各单位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重要账簿。
四、其他辅助账簿
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等。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建设财会模拟实验室的目标和实训项目:
满足学校会计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的教学需要;培养学生的专业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学生通过实训,掌握一般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等帐户的设置,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帐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登记,错帐的更正,对帐与结帐,试算平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记帐凭证核算程序、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和汇总记帐凭证核算程序的核算。同时还可提供珠算、点钞、基础书写会计基本功的训练。
1.能满足会计专业相关课程的实验课教学需要,具体包括《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等相关课程的上机实习等;
2.能模拟实现企业财务会计电算化作业流程;
3.能实现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信息处理过程;
4.实现企业级财务管理软件(ERP)全过程模拟操作;
5.实现利用计算机处理财务管理数据模型;
6.能实现相关专业教学课件的制作和演示;
7.能实现上网查询专业数据和资料;
8.满足毕业班毕业实习的需要;
9. 满足学生和教师的其他相关教学与科研需要(如竞赛辅导)。